点击数:发布时间:2014-07-01来源:厦门妇产医院作者:CMZ
厦门妇产医院妇产专家说明妊娠过程中,进行孕期检查的具体时间是:孕12周(三个月)以内检查一次,以及时识别早孕症状,及早开始保健;孕中期(孕13—28周)每月检查一次,以及时筛选高危妊娠,发现有高危因素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,并给予必要的纠正治疗;孕晚期(孕28—36周)每半月检查一次,以及时发现影响正常分娩的各种因素及妊娠期并发症、合并症;孕36周以后至足月妊娠时,每周检查一次,以密切观察孕妇和胎儿的情况,以便更好地为接生做好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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